据了解,两个单位任职,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关规定如下: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1个税问答,如果两个单位均没有办理申报,那么,纳税人应当自己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现在,你有两个公司发工资,加在一起超过5000元,报税系统不扣税可能存在的原因如下:
1、在甲公司月薪3000元,在乙公司月薪7000元,平时预扣预缴个税,由甲公司负责申报纳税。
由于甲公司月薪3000元,减除费用(起征点)5000元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所以,不用预扣个税。
但是,纳税人在次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要把甲公司和乙公司两处工资合并在一起,重新计算个税。
2、在甲公司月薪4000元,在乙公司月薪1000元,不管是甲公司申报还是乙公司申报,均不用预扣个税。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请问,最后这个个税要怎么算呢?分开不超过5000就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