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已经过期两个月,工商局说不可以延期,有人知道怎么办理延期吗

然后政务那边说可以办理,但是当地工商局就是说不可以帮我们办理,说市工商局没有下达这样的批文,所以系统不可以做延期这个业务。

1.企业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企业权力机构成员签字);
3.企业投资者关于延长经营期限新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无需提交补充合同);
4.企业投资者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受理机关,无外乎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厅,再到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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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8
你可以到它的上级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