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完全理解国内信用证是一个怎么样的结算方式。 能否通俗的解释一下或者举出一个案例方便理解?

如题所述

国内信用证举例:

比如甲卖货给乙,乙申请自己的开户行办理开证业务,乙的开户行受理后收取乙的不低于20%的保证金,并通知甲的开户行,甲的开户行通知甲交单,甲的开户行收到单据后寄交给乙的开户行,乙的开户行核对无误的,即期信用证的,就直接支付给甲;延期信用证的,乙的开户行向甲的开户行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至到期日时支付给甲。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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