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给原告,但房子现在还有银行贷款不能进行过户。法院可以强行还银行的贷款并解除抵押么?

整个案情是被告把房子卖给原告,但收了首付款后被告不还银行贷款不肯过户,原告通过法院,法官将房子判给原告。
1.被告(房主)不配合,整个过程不会出面的。
2.被告现在每月准时还按揭,不存在还贷偿还能力。
3.原告手中有判决执行书,且已生效。
4.原告已经准备好购房款,且购房款远远大于银行贷款。

法院不可强行还款并解除银行抵押。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需满足一下条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过户、取得房产证后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贷款用途用于支付购房时的借款,这样的住房贷款方式叫置换式住房贷款。

置换式贷款主要是指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贷款方面,是银行向购买商品住房时全额付款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置换其前期购房非贷款类债务,并以该住房设定抵押的贷款。 

扩展资料:

1、申请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本次贷款的每期还款额与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为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农总行规定的年限,可以进入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并且未设定其他抵押权;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为抵押物; 

(三)抵押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2、贷款金额最高为抵押物价值的70%。 

3、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置换式住房贷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7

法院不可强行还款并解除银行抵押。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需满足一下条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过户、取得房产证后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贷款用途用于支付购房时的借款,这样的住房贷款方式叫置换式住房贷款。

置换式贷款主要是指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贷款方面,是银行向购买商品住房时全额付款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置换其前期购房非贷款类债务,并以该住房设定抵押的贷款。 

扩展资料:

1、申请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本次贷款的每期还款额与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为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农总行规定的年限,可以进入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并且未设定其他抵押权;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为抵押物; 

(三)抵押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2、贷款金额最高为抵押物价值的70%。 

3、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置换式住房贷款

第2个回答  2015-09-01
1、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给原告,但房子现在还有银行贷款不能进行过户。法院不可以强行还银行的贷款并解除抵押。需要争取银行的意见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操作。
2、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前会征求放贷银行的意见,如果放贷银行同意由购房人(即原告)代为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且购房人也愿意代售房人(即被告)归还银行贷款,则法院可以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因此,既然法院已将房屋判给原告,只要原告代被告履行了还贷义务后即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第3个回答  2013-02-23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前会征求放贷银行的意见,如果放贷银行同意由购房人(即原告)代为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且购房人也愿意代售房人(即被告)归还银行贷款,则法院可以判决合同继续履行。
因此,既然法院已将房屋判给原告,只要原告代被告履行了还贷义务后即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01
你好,能联系上你吗,我也遇到类似情况,想咨询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