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提出了65个字的宪法宣誓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扩展资料: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
1、宪法宣誓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2、宪法宣誓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
3、宪法宣誓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4、宪法宣誓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解其就职以后所享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权为民所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宪法宣誓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