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本来是每月10号发工资,我们年假从4号开始放到15号,但是老板要放假回来才发工资,

原因好像是怕员工自离,所以拖在年后,怎么办?能去劳动局投诉吗?

易法通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公司延迟发放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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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31
那要看你的单位是多大规模的 要是500人以上的企业 正规的单位 会提前发工资的 要是100人以下的单位 忍着吧 投诉也没用 劳动局都懒得管 现在就是这个现象 没辙
第2个回答  2013-01-31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认为:《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所以单位把工资拖到放假回来才发,那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到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