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到这个月末是第五个月了。工作内容和当时招聘所说的也不一致,可以看出招聘时上司根本不怎么了解这个工作。而且上司十分靠不住,不懂业务也不想了解业务,有时候给的指示自相矛盾,我和她解释事情她也听不懂,像报回款我报人民币和日元的回款分别是多少,汇率是多少,她也看不懂,必须汇总成一种币种的。。。公司管理也十分混乱。
本来想尽量坚持一年的,但是因为年终的事,闹了一些不愉快。年前我也和我上司提过辞职这件事了,但当时我因为一些事很生气,不知道她有没有当成气话。
年后提出离职的话,加上一个月交接期(因为工作性质,可能会需要更长)
过年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辞职这件事。我觉得干了几个月就离职对下一份工作不好。但因为我自身有病底(需要很规律作息时间那种),这点我应聘时候也提过,公司也答应的,但实际是需要加班到很晚的)。我近来情况也不是很稳定,很怕复发得不偿失。我家人也是考虑到这点并不反对。
要不要节后就提出辞职信呢?大家给点建议吧。
谢谢
我觉得工作上有什么问题我都可以努力去克服,但是上司的问题我是没办法克服的。
参考资料:《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年后提出辞职的话,满一个月,刚好就是三月份。
追答反正找到下家就走
追问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职信的。= =|||
追答如果没合同以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有合同。算了我不是纠结在这个问题上。我打算节后就提交辞职信,给我上司多一点时间来招人好交接工作。这边我们部门毕竟就我一个人,不是说请假就能请假的,也不是说走就能走的。我突然走的话我上司又接不过去工作,工作性质又是每天都不能缺人的。就这点很烦。虽说公司对我不仁,但是我也不想对公司不义。交接还是要的。只是她们招人保不准会不会招上一个月。。。。
追答这个主要看你自己了,正常是提前30天就可以离职
追问我上司比我先离职了,我也离职了,现在换了新工作了。谢谢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