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反馈取暖不力无效,住户已经无望再做努力,遂,今天(初二),实在不能忍耐,将锅炉房门撬开,自行烧煤取暖,被发现后,房东举家侵入住户出租屋,并关门将其捶打,事后,众人强制不许打算“出逃”报警,就连派出所也认同房东不容易,协调结果只能是让住户搬离或继续“接受”房东管理,假使受打住户行使任何反抗行为不是被打的更惨,问题升级、造成社会不安,就是被强行赶走,可悲的是,这个住户忍了被冻、被打,只是为了有个稳定的住所,其实在史各庄村的住户都是住不起回龙观那样正规的暖气楼的弱势群体,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为了有一份在北京的落脚点,已经习惯了敢怒不敢言,即使发动大家的力量一起反馈,都不敢有任何对房东的不恭行为,因为很多住户没有签署合同,或者签了也没有相应权益的声明,因为住户太多了,房东可以行使“选择权”……住不起标准社区的北漂一族取暖如何维权?这个群体中应该有维权这个词语吗?
请不要动用我的答案格式,谢谢!
【1】租房户和房主在租赁住房时,是有协议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协议上对供暖问题如何约定?就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3】如果房主违反协议,不供暖,可以协商,可以调解,可以诉讼。不可以砸开锅炉房。
【4】如果房主不违规,租房户砸开锅炉房,又引起打人事件,双方都有责任。
【5】视打人后的伤情而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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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抄了提问者对推荐答案的追问:
房主的立场是不愿意住就走,至于取暖,一定是烧了,至于烧到什么情况,房主说了算,谁来约束?面对房主不缺住房客的情况,没有任何限制,房价已经被二房东炒的很高了,我们忍了,每月200取暖费,房屋面积不到25平方米,合32元/平方米,还在取暖费上做文章……这是普遍现象,没人愿意为自己的利益团结起来要求房东改善取暖水平,个个都是房东的“一等良民”,唉,就我多事?
下面我来回答一下:【1】我点击了提问者的信息,是台湾出生,居住在北京。
【2】你可以和房主协商:参考《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的室内温度,供热面积收费。<《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其中:
第八条 供暖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必须保证供暖,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二)供暖期间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供暖,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
【3】实在不行,在温度不达标的条件下,自己买个电暖气取暖。我就是这样做的。
我第一次答案提交日期是2月13日19:41.
比推荐答案早一天。
是谁抄袭我的答案,一看就一目了然。
春节,很多住户回家了,不知谁同意了这成为房东节省成本的时机……房东一家团团圆圆,热热火火在一起过新年,被冻得无奈的住户把锅炉房的门敲开,目的只是自行烧火,用这种无奈的行为维护已经在寒冬丧失了三个月的取暖权利,希望能让一点温暖告慰这个他乡的春节……这种现象不是一家一户,房东就是仰仗已经形成的局面压制住户,因为这个住户走了还可以再剥削别人,却无人问君,也无从取证何为取暖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