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律咨询电话?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手续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俩达成离婚协议,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吗,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达不成离婚协议情况,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只要原告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一般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籍迁回娘家原籍,也可以挂靠工作单位集体户籍,也可以申请离婚分户手续。《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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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6
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
第2个回答  2017-09-06
拿离婚证到派出所户籍科问一下,他们会告诉你都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各地方的事程序可能不一样,所以我也只能这样回答你。你到派出所问一下,你可以少走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