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 至 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 至 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 至 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 至 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 至 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职工辞退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