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武装部。
《兵役法》规定,退役老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至于是否参加民兵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今后再作打算。
第二,安置部门。
退役老兵们在宣布命令后的30日内,必须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民政局安置办报到,由接收部门开具介绍信,作为落户的依据。
安排工作的老兵还要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还有,老兵们普遍关注的是退役金的发放,也是安置部门负责。
各个地方退役金发放标准,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根据实际制定标准,故发放退役金的标准各地是不同的。地方退役金发放时间,通常在退役一年内发放。
退役老兵还可免费参加地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费用由人民政府承担,想要详细了解培训流程,必须要安置部门询问清楚。
第三,公安部门。
现代社会,居民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有效身份证明,退役实际上是退出军籍,重新办理居民身证是必须的。
所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县安置主管部门开具的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到所在(社区)乡镇派出所办理落户。
第四,社保部门。
作为社会保障的基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续是必不可必少的程序,关系到下半生的养老金和医疗费。
所以,携带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到地方后,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组织部门。
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到县(区)的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要携带部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由县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层层转接到落户所在村(居)党支部,由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并邮寄或传真至原部队的基层党委。
扩展资料:
军人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退役士兵离队前和返乡后需办理的手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一、在部队办理的离队手续
1、到兵员主管部门办理退役证,开具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是党员的还应到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到财务部门结算退役相关经费,办理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转移退役养老和医疗保险。
3、配合组织整理完善档案材料,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复印病历装入档案并携带单位介绍信。
4、上缴军人证件、军人保障卡和个人被装。
5、不准携带涉密材料及违禁物品离队,核心涉密人员要签订退役保密协议书。
二、返乡后办理的报到手续
退役30日内,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1、持退役证、行政介绍信、公民身份证、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到安置主管部门开具接收落户介绍信,办理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党员的还应到组织部门接转关系。
2、到当地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年龄超过35周岁或经评残鉴定的退役士兵免服预备役。
3、持退役证和安置部门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5、被评定残疾等级退役士兵,退役60日内向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6、到银行激活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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