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户籍证明怎么开

如题所述

一般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户口本遗失,但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临时作为户籍证明使用。如果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相关证件。
一、开具户籍证明流程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薄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为了万一,最好先将户口薄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以防中途要求复印,增加事情。建议将所有资料装在一个文件袋里携带,以防不小心遗失。
3、资料合适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户口所在地XXX,现居住地XXX特此证明XX派出所,年,月,日,盖章(派出所公章)。
4、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二、户籍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1、户籍证明的有效期,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有说一个月的,有说当年有效,有说如果12月份开的,可以到第二年3月份有效。
2、户籍证明一般要要求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亲属去开,但这样一般要求先到村委或居委开证明。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
(2)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去;
(3)其他材料。
3、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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