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公安是通过什么知道你去外地的,容易被发现吗

如题所述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公安局传唤不能及时到随时会被发现。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06
如果没有带电子脚铐之类的东西,公安是不知道的。一般情况下嫌疑人只要按时到派出所报到了,公安就不会管了,所以也不易发现。不过最好取得公安的同意,免得麻烦。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9
这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之一,不会让你知道的。你尽管可以尝试一下不告诉就出去外地,到时候被处罚了别后悔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5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4个回答  2013-03-08
取保候审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一种强制措施,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但是,有正当理由,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但前提必须是: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即公安机关,如果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法院或者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批准前还必须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