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5-02
这个观点是片面的。
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前提应该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其行使权利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否则是无效的.
3.因此,说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少数民族由自己决定本民族事务的权利是片面的,因为这种权利是相对的,这种权利的行使应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在为人民谋福利的愿望下行使的,不是绝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