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部法医专著,被誉为古代第一法医,宋慈是什么样的人?

如题所述

宋慈为什么被誉为“法医鼻祖”

我国的法医学可以说历史悠久,《礼记·月令》内就有瞻伤、察伤、视折、审断的记载。

而到了宋代,有一位叫宋慈的人,写了一部法医专著,这本书记载了很多勘验尸体的文章,而且记述严谨有章法,因为这部著作,宋慈被誉为古代第一法医。

一、宋慈的生平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阳童游里人,其先自“唐文真公传四世,由邢,迁陆,又三世孙世卿,丞建阳,卒官下,遂为邑人,曾大父安氏,大父讳华”其父名巩,字宜卿,官至广州节度推官。由此可知宋慈出身于一个官宦世象。

宋慈不仅在文化科技上造诣极高,在政治军事上,建树更高,这样一个人,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妥妥的斜杠青年。

宋慈于开禧元年入仕,就职一枚文官。

但是志向远大的宋慈并不愿意就这样了结半生,宝庆二年,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的生活可以说苦难不堪,各地的叛乱纷纷而起,当时的社会环境非常混乱。

宋慈参与过平叛,也赈济过饥民,又率兵俘获敌酋,他文韬武略,是一个才智过人的好官。

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任广东刑法官,提点刑狱。这就是宋慈作为法医的开端,他清正廉明,整顿吏制刑狱。

他亲自深入狱中,调查拜访,平反了很多冤假错案,还了当事人一个清白,老百姓对他多有夸赞。嘉熙四年(1240年)迁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

宋慈这些职务,都参与了刑事办案,在这些长期的实践中,他积累了很多关于刑事勘查的经验。他事必躬亲,对狱事严肃认真,听讼清明。

这样一个为民之人,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冤假错案,在做官的过程中,他深深知道,因为勘查知识的缺乏,很多案子都想当然的判决了,到最后才发现,原来是一场错误,有些错误还可以弥补,可是有些错误,却是永远也无法挽救的。

于是,宋慈多了一个理想,在他多年的办案经验下,他总结了很多案例,把检验方法归类整理,终于写成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知识巨著,《洗冤集录》。

二、严谨认真的态度,决定了宋慈在法医界的地位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宋慈在《洗冤录》中如此说道,他坚持一个案子多次审理,同时也重视非常现场的实物勘察。

宋慈认真负责的态度,使得每一个案子,都尽量客观严谨。

这本书为四卷,从生理、药理、诊断、治疗、预防、急救、检验等方面进行论述,有很多内容被沿用至今。

宋慈这部书不但在古代起了很大的作用,对于尸体的勘验有了很大的进步,甚至到了现代,这部奇书都为现代的法医事业做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譬如在骨折时用夹板固定伤断部位,包扎创伤用活剥鸡皮作绷带,它富于弹性。这些都是宋慈根据现场得来的经验,同时对于缢死之人的抢救方面的介绍,近乎现代的人工呼吸,在南宋时期,宋慈就已经开创了这个先河。

这些经验,都是来自宋慈的实践与工作的严谨,如果没有他认真的态度,以及整理的用心,就没有后来的“法医鼻祖”之称。

宋慈在毒物学方面也有很多研究,而且到现代,依然被认为是有科学道理的,比如他认为:“土坑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熏蒸,不觉自毙,而尸软无损……”,这个用于毒气中毒的描写,很接近现代的一氧化碳煤气泄露,致人死亡的事件。

宋慈的经验,以及法医的专注精神,让案子更加明朗,也少了很多冤假错案。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人要专注于一件事情,必然会把这件事情,做到最好,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就做好了一件事,宋慈之所以有那样的成就,与他自身的理想有关,他为了让天下少一些冤假错案,用毕生在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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