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宠物医疗须要哪些手续?在什么部门办理?

如题所述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等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个人或征得市外资委同意的外商独资、合资机构均可申办宠物诊所:
  ⒈有与从事动物诊疗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
  ⒉具备二名以上注册兽医师和一定数量的兽医助理人员;
  ⒊必须设置独立的诊疗、手术、化验、药房、隔离等区域;
  ⒋具有动物诊疗设施和必备的兽药;
  ⒌有病历登记、疫情报告、处方药物、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具备了上述条件,即可向所辖区、县或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检验)所领取《上海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填表及提供相关证明后,经实地审核合格后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
  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面积150平米以上医院,以下80平米以上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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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需要执业兽医师资格证 一个可以开诊所 两个可以开医院 去当地农牧局注册 还要有营业执照 限定经营范围 医院面积 医疗条件 这个越小越好 以后缴税少 但不能太小 那样不够医疗条件 主要看你开诊所还是医院 最好农牧局有认识人 以后定期抽查能说上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