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方寺院

什么是子孙丛林,这两者怎么区别呢?希望简单点的,copy来的答案不要哦!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04-09
丛林即佛教寺院。寺,本为中国古代掌管某项事务的官署的通称,如太常寺、大理寺、鸿胪寺之类。据说,汉明帝刘庄派遣使臣前往西域,请来摄摩腾等僧人到洛阳,由掌管宾客朝会礼仪的鸿胪卿负责接待。其后不久,当朝政府为摄摩腾创立了馆舍,称之为“白马寺”。这是中国佛寺之始。后来佛教的庙宇因此而称为“寺”。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后建筑简单的佛寺便叫作“院”,比丘尼住的寺院多称作“庵”。丛林本来是指禅宗寺院而言,故亦称为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仿照禅林制度而称之为“丛林”,故从近代以来,丛林便被当作佛寺的代名词。根据其规模大小、财产属性和住持的传承方式,分为十方丛林和子孙丛林两类。规模较大、财产属僧团共同所有、住持系公请诸方名宿大德担当的丛林,被称为十方丛林。印度的寺院,有一种叫作“僧伽蓝摩”的。僧伽,义为“众”;蓝摩,义为“园”,二者合起来意谓“大众共住的园林”。僧伽蓝摩,略称为“伽蓝”,一般都是国王或大富长者所施舍,以供各处僧侣居住的。佛陀时代的比丘除了三衣钵具之外不许有别的财产。因此,伽蓝是从任何地方来的比丘都可居住的场所,所以称为十方僧物。“僧伽蓝摩”又名“贫陀婆那”,义为丛林。《大智度论》卷三说:“僧伽,秦言‘众’。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一一树不合为林,除一一树,亦无林。……僧聚处得名丛林。”僧侣居住在伽蓝之中,是依受戒先后为长幼次序的。从受戒时起到七月十五日(农历)为一腊。遇事集会的座位须按戒腊多少排列先后。戒腊最长者称为“上座”。伽蓝中一切事务要由全体僧众集会来共同决定。凡事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方可办理。其日常事务也由全体僧众推定“知事僧”负责办理。这一管理僧众杂事的职称,梵名译音为“羯磨陀那”。“羯磨”义为事务,“陀那”义为授与。羯磨陀那意译为“悦众”。(见《四分律行事钞》卷一)印度佛教的这些制度也传入了中国,中国佛教对之有沿袭,也有改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丛林规制。
由汉末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始,直到隋朝,各地建起了许许多多寺院。据《法苑珠林》记载:“隋代二君四十七年,寺有三千九百八十五所。”(道世《法苑珠林》卷一百)唐宋以来,创建寺院要向政府申请,得到许可方准兴建。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旧唐书·职官志》载:“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行业高者充之。”又注云:“每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中国禅宗由曹溪慧能后,四传至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于律宗寺院。到了唐贞元、元和年间(785—806),禅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处,修禅证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大小乘经律,创意别立禅居,这即是丛林之始。丛林的意义,除了沿用前引《大智度论》所言之外,《禅林宝训音义》则认为是取喻草木之不乱生乱长,表示其中有规矩法度等。究竟何意,很难确指,因为各书解释并不一致。
丛林规模开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间,南方颇有发展。如洪諲住浙江径山,道膺住江西云居山,僧众达到一千余人;义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禅徒更不少于一千五百人(《宋高僧传》卷十二)。入宋,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亦以集中居住为常度,凡名德住持的丛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寿至杭州灵隐寺移住同地永明寺(今净慈寺),学侣多至二千人(《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六)。
北方丛林,亦始盛于宋代。仁宗皇佑元年(1049),内侍李允宁捐施宅第创兴佛寺,宋仁宗给予寺额为“十方净因禅院”庐山圆通寺怀琏应命为住持,神道大弘于汴京。神宗元丰五年(1082),又命京师大相国寺,创立慧林、智海二大禅院,后来此二禅院都成为京师有名的丛林。至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宗熙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
宋室南渡以后,禅宗名僧辈出,所居丛林,皆极一时之盛。如圆悟克勤所住江西云居山、大慧宗杲所住浙江径山、宏智正觉所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真歇清了所住真州长芦崇福寺,其住众常至千人以上。史弥远因而请定江南禅寺为五山十刹,可见丛林之兴盛。禅院五山为:余杭径山寺,杭州灵隐寺、净慈寺,宁波天童寺、阿育王寺;禅院十刹为:杭州中天竺寺、湖州道场寺、温州江心寺、金华双林寺、宁波雪窦寺、台州国清寺、福州雪峰寺、建康灵谷寺、苏州万寿寺、苏州虎丘寺。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次序安排。行普请法,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自足。又置十务(职位),谓之寮舍,每舍任用主事一人,管理寮舍之事务,令各司其分(《景德传灯录·禅门规式》卷六)。
《百丈清规》所立十务,主要是管理全寺劳作事务的。相传《百丈清规》曾推广到全国的禅宗寺院,但此清规到宋初已失传,当时称之为《古清规》。现在只能看到宋杨亿撰写的《古清规序》一篇(见元德辉编《敕修百丈清规》卷八)。宋元时各寺都有自己的清规,内容不尽相同。宋圆悟克勤的后嗣无量宗寿禅师有《日用小清规》,元中峰明本禅师有《幻住庵清规》。宋崇宁二年(1103)宗赜编《禅苑清规》十卷,他在《序》中说:“丛林蔓衍,转见不湛。加之法令滋彰,事更多矣。”咸淳十年(1274)惟勉编成《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二卷,《序》中也说:“朋辈抄录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元代至大四年(1311)一咸编成《禅林备用清规》,《序》中说到各家清规“或僧受戒首之,或以住持入院首之”。但是一咸却以“祝圣”、“如来降诞”二仪冠其前。由此可见,宋元时各寺清规甚为繁杂,各各不同,但都不叫作“百丈清规”。到了元代后至元四年(1338)德辉根据一咸所编,参考诸家,撰成《敕修百丈清规》,始用百丈标名,实质上与百丈原制颇不相同。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永乐二十二年(1424)先后敕旨推行此清规。英宗正统七年(1442)又敕令重刊施行。可见,清规的发展由百丈创始,逐渐演变成“敕撰”,以政府的命令加以推行。
丛林须有殿堂。殿是奉安佛菩萨像以供礼拜祈祷的处所,堂是供僧众说法行道等用的地方,二义合起来作为中国佛寺中重要屋宇的总称。唐宋时代,按常规,佛寺须有“七堂伽蓝”,即七种不同用途的建筑物。佛教各宗派对其解释略有不同,一般认为是:山门、佛殿、讲堂、方丈、食堂、浴室、东司(厕所)。发展到近代,逐渐以佛殿为其主体部分,而且设置较为规范化。禅宗的殿堂配置最有章法,比较固定,故各宗寺院多从之。但古刹常存遗制及递改之迹;山寺又多依山傍水,因地制宜,也不规则;有些位于闹市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或由花园、别墅、住宅改造等而建成的佛寺,布局往往自成一格,不甚规范。一般而言,殿堂的名称依所安本尊及其用途而定。安置佛、菩萨像者,有大雄宝殿(简称大殿)、毗卢殿、药师殿、三圣殿、弥勒殿、观音殿、韦驮殿、金刚殿、伽蓝殿等。安置遗骨及法宝者,有舍利殿、藏经楼(阁)等。安置祖师像者,有开山堂、祖师堂、影堂罗汉堂等。供讲经集会及修道等之用者,有法堂、禅堂、板堂、学戒堂、忏堂、念佛堂、云水堂等。其他供日常生活、接待用者,有斋堂、客堂、方丈、茶堂(方丈接待室)、延寿堂(养老堂)等。
中国佛寺主要殿堂,如佛殿、法堂、毗卢殿、天王殿、方丈等,一般建于寺院的南北中心线上,其余斋堂、禅堂、伽蓝殿、祖师堂、观音殿、药师殿等,则作为配殿而建于正殿前后的两侧。如宋慧洪《潭州白鹿山灵应禅寺大佛殿记》说:“世尊遗教,弟子因法相逢,则当依法而住。……营建室宇,必先造大殿,以奉安佛菩萨像。使诸来者知归向故,昼夜行道,令法久住,报佛恩故。”又《信州天宁寺记》说:“入门,层阁相望而起。登普光明殿,顾其西则有云会堂,以容四海之来者。为法宝藏以大轮载而旋转之,以广摄异根也。顾其东则有香积厨,以办伊蒲塞馔。为职事堂以料理出纳。特建善法堂于中央以演法,开毗耶丈室以授道。”(《石门文字禅》卷二十一)文中,普光明殿即大雄宝殿,云会堂即禅堂,法宝藏即藏经阁,香积厨即厨房,职事堂即库房,善法堂即法堂,毗耶丈即方丈。从宋代以来,殿堂配置则大抵与此相仿。
近代佛寺的基本部分是两组建筑:山门和天王殿为一组,合称“前殿”;大雄宝殿为一组,是主体建筑。有此二者方可称为“寺”或丛林。前殿,包括山门、钟楼、鼓楼、天王殿这一组设施。有的寺院限于条件,常将山门与天王殿合并,取消钟楼和鼓楼。大的丛林理应齐备。附加建筑则品类较多,各寺可按情况自由配备。
寺院殿堂布置除佛像之外,还有比较固定的各种庄严和供具。主要的庄严为宝盖、幡、幢、欢门等。《洛阳伽蓝记》记述建中寺的佛殿、讲堂,有“金华宝盖,遍满其中”的记载,可知中国佛殿之庄严,由来已久。
宝盖又称天盖。本尊佛像有宝盖,经中称华盖,佛行即行,佛住即住。今常以木材、金属或丝织之类,制成华盖之形,垂于佛像之上。当然,也有不用此盖的。
幢又称宝幢,为佛、菩萨的庄严标帜。一般以绢、布等制成。幢身周围,置八个或十个间隔,下附四个垂帛,或绣佛像,或加彩画。《观无量寿经》有“于其台上,自然有四柱宝幢”之说,故今每一佛前多置四幢,或绕宝盖而悬。
幡又称胜幡,也是象征佛的庄严。凡结坛场,必以幡严饰,布列四周,所谓“幡坛不相离”。幡有多种颜色和制法,以平绢制者曰平幡,束丝制者为丝幡,以金属玉石联结制者曰玉幡。凡造幡之法,不得安佛、菩萨像,但须书写经文。现今多书佛号或者经偈,悬于佛前。
欢门是悬于佛前的大缦帐,其上以彩丝绣成飞天、莲花、瑞兽、珍禽之属。两侧垂幡,称为幡门。门前悬供佛琉璃灯一盏。
殿堂供具多少,视堂构的大小及法事所需而定。《陀罗尼经集》说:“当设二十一种供奉之具,若不能供二十一种,五种亦可。其一香水,其二杂花,其三烧香,其四饮食,其五燃灯。”现今佛前所设香炉、花瓶、烛台,所谓“三具足”,即由此简化而来。小烛台之外,又有长檠,高五尺至八尺,上安木盏,以燃蜡烛。檠身多施雕刻彩画,今禅林佛殿、法堂佛前多用之。
又,佛前设有香几供台(大桌),其形或长或方不一。长的香几,以安置三具足之属,而供台则以奉五供(即涂香、华鬘、烧香、饮食、灯明)之用,以丝绣桌围围其四面。供台之前,置香几,几上放小香盘。香盘以紫檀木为之,上置一香炉二香盒,分置檀香、末香。盘前挂一红幛,绣莲花、瑞禽之属。凡住持尊宿入殿诵经及上堂说法,多由侍者端香盘先导,至佛前置于香几,尊宿即就其前礼佛拈香。
至于丛林古规的职事,则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侍者等名目。这些职事之上,则有住持(方丈)加以统领。唐代的寺院是由三纲共同负责全寺事务的。至丛林大盛之后,三纲之制废而住持之位立。唐代的三纲是政府任命的,而宋代的住持则是由当地州官和僧人备文邀请的,其他僧职都是由住持委任。后世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同为十方丛林的住持,往往因时制宜,自立职事,致使丛林名目层出不穷。宋宗赜《禅苑清规》的序文写道:“庄严佛社,建立法幢,佛事门中,阙一不可。岂立法之贵繁,盖随机而设教。”在《禅苑清规》中所载的丛林职事就有二十三种。宋宗赜还写了《龟镜文》说明设立各种职事的必要:“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生作务故有直岁,为众生出纳故有库头,为众僧主典翰墨故有书状,有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故有知客,为众僧召请故有侍者,为众僧看守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供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洗濯故有浴主,为众僧御寒故有炭头,为众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为众僧涤除故有净头,为众僧给侍故有净人。”(《禅苑清规》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来通行很久,少有更改。今日十方丛林所实行的,则根据元代《敕修百丈清规》,更有增益调整。住持(方丈)为整个丛林的核心,住持之下有四大班首和八大执事辅佐。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和堂主,八大执事为监院、知客、僧职(又叫纠察)、维那、典座、寮元、衣钵、书记。丛林的执事,细分起来共有一百零八位。但这些不一定全部设置,而是随寺院的大小、僧人的多少或某种特殊情况灵活掌握,其名称也有差异。这些职事名称,以等级分司统称为知事人员(一级)、主事人员(二级)和头事人员(三级)。以承担的职责轻重又可分为列职与序职两部分。列职相当于职务,侧重按办事能力和工作需要列其职别;序职相当于职称,侧重按出家资历和修持功夫定其位次。列职和序职又可分为东序和西序。东序为主位,西序为宾位,故将直接为住持工作的丛林执事待以主礼,列于东序;将辅助住持工作的待以宾礼,列在西序。实际上,东序和西序的区别并不十分明显,仅仅成为一种形式。有人说这是为仿照宫廷中文武两班朝见圣上的威仪而设,可能也有些道理。十方丛林中,比较典型的是设四十八单执事,依东、西两序排列为:
列职
东序:都监、监院、副寺、库头、监收、庄主、磨头、寮元、殿主、钟头、鼓头、夜巡
西序:典座、贴案、饭头、菜头、水头、火头、茶头、行头、门头、园头、圊头、照客
序职
东序:维那、悦众、祖侍、烧香、记录、衣钵、汤药、侍者、清众、请客、行者、香灯
西序:座元、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参头、司水
十方丛林,一般有比较完备的组织和齐全的执事。近现代的丛林,基本设置五个部分,即禅堂、客堂、库房、大寮、衣钵寮,合称为“五大堂口”;其中后四者又称为“四堂口”。重要寺务由住持会同首座等班首与四堂口主事共议决定。此外,尚有首座寮以款待上座名宿,有侍者寮以待初学新参,有行者寮以处务行者和童行,有众寮(云水堂)以接待过往僧众。又有蒙堂以待知事、僧值以上退职人员,有单寮以待副寺以下退职人员,有延寿堂以待老、病僧人,有庄田以供禅众从事生产。各堂又各立规约以资遵守约束。
十方丛林的规模较大,财产为僧团公有。僧人们不准招收弟子,故其住僧来自四面八方合住一起。十方丛林具有开堂传戒的资格,一般都定期传戒,为子孙丛林的求戒者传授戒法。十方丛林依据方丈的产生办法可分为选贤丛林、戒眷丛林和法眷丛林。选贤丛林的方丈是寺僧经过民主协商,从广大僧人中推举的德高望众者;戒眷丛林的方丈,也是从僧人中推举的德高望众者,但其必须是在本丛林中受的戒;法眷丛林的方丈,是由原方丈在《寺院法眷》上载明的几位嗣法弟子依次担任。十方丛林的住持,一般是六年一任,但可以连任,也有实行终身制的。住持退位后称为“退院和尚”。
十方丛林可以接待各地云游参学的僧人,叫作“挂单”或“挂褡”。“单”指僧人的行李,挂单是将行李安放起来,暂不他往的意思。僧人挂单于十方丛林,首先住在云水堂。云水堂住相当长时期后,以本人要求和住持同意,可以住进禅堂或念佛堂,成为寺中的基本僧众。住云水堂可以随时他往;住禅堂或念佛堂后,如果要离寺他往,只能在每年正月十五日或七月十五日提出申请告假。禅堂或念佛堂的僧众名额是有一定限额的。
关于丛林制度详见于《百丈清规》和它的注书《百丈清规证义记》等。至于丛林中行事和古德风规,则有道融《丛林盛事》、慧彬《丛林公论》、慧洪《林间录》、净善《禅林宝训》、无愠《山庵杂录》等,可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