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天津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天津

如题所述

3年。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一、办理户口落户所需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二、配偶投靠落户所需条件:
1、配偶投靠落户,需在津有房(非个人户口)。配偶投靠落户,需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夫妻一方落户在人才市场个人户口或单位个人户口,配偶则不能随迁落户。待落实房产后,把个人户口迁到本人房产下,配偶可以经过投靠方式落户天津。
2、配偶投靠落户,夫妻结婚满3年。原政策规则,夫妻结婚满十年且单方年满35周岁才可以请求落户天津,现政策放宽,结婚3年且在津有房,配偶便可以投靠落户。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妻,往年可以落户,2013年当前结婚的只需满3年就可以操持。
3、配偶投靠落户,农业户口落户政策。天津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别,但设置了3年政策过渡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原农业户口居民在公安机关(农业户口所在地)提交请求资料并予受理的,按原政策执行,配偶_初婚,结婚后便可投靠落户天津(无年龄、结婚年限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一致执行全市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结婚3年且在津有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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