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是这样:1.我没有垫付任何的医药费,现在产生了3万多的医药费。对方今天催了一次,我借说保险公司会来人的;
2.按照事故当时的情况如果我们不协商的话,交警会判责任给我,这点是肯定得。
3.保险情况:1交强险已出险600元
2机动车损失保险(A)
3第三者责任保险(B)20万
4不计免赔率(M)覆盖A/B 保费441.9元
我想问的问题如下:1.如果协商下来,我全责,我需要注意什么?对方的8万块医药费和我的车损费是不是都可以全报?
2.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是不是非常麻烦?8万的医药费交强险出1万,剩下的7万是保险公司按比例全付?还是付一部分我另外还需要承担?
高分求解,很急,今天是第二天了,明天去医院协商一下。
我想要的结果除了仁义需要花点钱,其他的费用我不掏腰包。怎么样能达到这样的结果?谢谢回答。
我主要纠结的是如果我揽全责,事后伤者会以各种理由来跟我伸手要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如果不让这个情况发生,我应该怎么做?
因为到现在事故责任判定还没下来,当时是他闯红灯由西向东直行,我绿灯跳动由南向西左转弯,我绝对没有闯红灯,所以全责的可能性不大。
还有如果他用了医保外的药,这部分肯定是我出是吗?
即便你不是全责,对方也会以各种理由(其实主要就是看病治疗的花费)向你要钱,因为花费会比较多,通常都是这样,你应该按照我昨天回答你的那段文字里的相关意思去操作,就是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垫付最多1万元的医药费,你自己在未来能不垫付则不垫付,一句话,态度好,但就是没钱,对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此其一;其二,你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据理力争,交警该怎么判责就怎么判责,如果按照你在追问里面的描述,如果能被证实,那你的责任就不会太大,至少不会是全责,交警判责任主要依据的就是路权,当然,现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或不是汽车,除非查证对方就是闯红灯,你的车一丁点违章行为都没有的情况下,你有可能无责,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太低。最后部分,对方的用药不管出于自愿还是非自愿,都一定会发生非医保用药,这个是绝对的,是一定会发生的,所以在我昨天的回答当中,让你做好此事将来到法院诉讼的准备也包含了考虑这部分的因素在里面,如果你单独和保险公司交涉,除非你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极其特殊,保险公司才有可能不扣你的钱,否则肯定会扣钱,而扣下的钱,对方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自己出,肯定让你掏腰包,与其这样,那不如打官司,让对方把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你告诉不告诉对方,对方在未来也会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的),这样,法院最终判决多少,保险公司就得承担多少,而对方也必须接受,包括假如你不是全责,对方应该承担什么事故责任比例,那么在交强险之外,对方就得自己承担这个责任比例所需要的花费,这个也可以在法院一并确定。打官司你唯一需要自掏腰包的就是诉讼费用,如果按照我的预计,最终你需要拿出大约2000元左右,最多不超过3000元(包括对方在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伤残鉴定费)的诉讼费,此事即可了结。这就是你的这件事在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每一步的设想,希望你仔细阅读我写给你的内容。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