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书写过好几遍了,领导就是不给批,快过年了,有急事要回家!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30天后就可以离职
不管他批不批辞职,就可以正常离职了,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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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6
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上面那个介绍劳动合同法的没错,就是那样追问

我到现在还不信法律会保护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以前有人起诉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