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空挂户口政策

如题所述

公安部对空挂户口政策:
1、长期在外形成空挂户。外出务工、经商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
2、城镇“农转非”形成空挂户。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农村通过买户口实现“农转非”成为潮流。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这种农转非人员的户口大量挂在了假设的第八、第九居委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挂户”。
3、挂靠单位形成的空挂户。按其初始工作地登记入户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见的登记入户。但随着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的变迁,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形成空挂户。
4、婚姻嫁娶形成的空挂户。由于婚姻嫁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形成空挂户。
5、“黑人口”形成的空挂户。农村计划外生育相当普遍。现行的生育政策要求计划外生育必须缴纳一笔很大的社会抚养费。先缴后入户的对策使农户为逃避社会抚养费而不入户,造成大量的少年儿童游离于户籍管理之外形成所谓的“黑人口”。
6、、“口袋人口”形成的空挂户。这一群体涉及到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在毕业后未就业之前,有的将户口仍留在学校,有的迁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怀揣着户口,居无定所成为所谓的“口袋户口”。
7、其它类型的空挂户。在征地拆迁补偿中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不具备独立生活,不具有独立产权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分户;为获取农村养老保证金,农村老年人从现有户籍中分离出来形成空挂户。
友情提醒:
如果你现在的户口是空挂户,请抓紧时间办理迁出。办理流程:到迁入地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身份证到挂靠户口的单位借出户口卡,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迁出证明到迁入地办理入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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