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建设工程项目 把工地的主体 (钢筋 模板 混凝土)承包给了 一个带着几十个工人的农民工施工队 与项目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人是民工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混凝土工人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造成柱子根部出现烂根 蜂窝 孔洞 工地停工 待检测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此施工队工人要求全部退场 并结算全部劳务费 但劳务队负责人以已施工工程复杂为由 结算劳务费用超出原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所结算劳务费
请问工程施工不合格 劳务队负相关责任吗 超出协议的劳务费合理吗
他是没有资质的队伍 就是领了几十个民工 造成的损失非常大 而且现在他就不管了 给工人写了个账单 他就跑了 工人的工资远远超过和他签订的劳务协议约定的劳务费 超出肆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