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与赔偿,对方是全责

A是出租车与B一辆电瓶车相撞,B的电瓶车被撞一断为二,当时A立马打了110和120,B逆向行驶而导致相撞.B马上被送进了医院经过治疗,还好就脚骨折加上肾脏有点磨损没有生病危险.B是50多岁的老人了,请问A该怎么赔偿?因为依照法律来讲A是强者B是弱者,A肯定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大概是多少?责任怎么算?B的一辆电瓶车保险公司的人已经去估价大约价值1000元和B的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啊等等费用都该由A来付吗?还是全部由A的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还是保险公司付一些然后剩下的都由A来付,大约保险公司能赔多少?赔哪些内容?请各位回答的详细点谢谢在下的分都奉献上了以后有了再加!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2、当事人可以选择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吗?
  可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怎样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1、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
  3、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代码A、B是指事故当事人。
  5、姓名一栏,填写前须核对驾驶证等证件。
  6、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员档案编号或现住址。
  7、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8、交通方式一栏,填写车种(如:大客、小货、小客等)。
  9、车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证件,并如实填写。对于黑色牌照的号码,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10、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码。
  11、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通告》第八条中的规定,分别填写当事人的过错序列号。当事人无过错的,在“当事人B有”下划线上填写“没”字。填写完毕后经当事人签名确认。
  12、在赔偿协议一栏,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在赔偿一栏签名处签名确认,按下列方式填写。
  (1)、当事各方同意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的,在“当事各方共同驾车到A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后画√。
  (2)、当事人各方同意修车的,在:“日内”填写修复日期。
  (3)、当事各方达成赔款协议的,应在“事故损失费元”处填写赔款数额(须大写);在“付款情况”处填写已付或未付。
  13、当事人在现场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可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或者持《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车辆出险,索赔时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2、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
  3、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4、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5、发生事故后第三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如果您的车由于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碰撞、倾覆情况,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确认责任。然后,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您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经人民法院立案后,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赔偿的,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人民法院的立案证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您还必须签具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6、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以及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责任认定;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7、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准确选定管辖法院
  发生交通事故了,心情当然不好,这时候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7、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8、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
  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因为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举例说明,四川人A在贵州某地与上海人B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A人身损害,则A可选择贵州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上海法院管辖,如果在贵州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贵州的标准计算,如果选择上海起诉,则按照上海的标准计算,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统计,上海的各项标准均远远高于其它内地省份,所以,A选择在上海起诉获赔金额将比在贵州起诉高出许多。这个例子仅仅是给大家提供一个选择的方法,具体怎么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反正选高不选低就是你要遵循的铁律。
  9、别忘了你是从那里来的
  人人都不希望交通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你不一定总是那么幸运。如果有一天交通事故降临到你身上,你将如何面对?
  你首先要做的仍然是选择最合适的法院
  我在《准确选定管辖法院》中已经谈到了选定受诉法院的重要性了,它关系到你获赔金额的多少,其基本原则概括一下: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高,就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高,则选择被告住所地管辖,记住,这不是投机!而是技巧!你千万不要因此觉得羞愧!呵呵:)
  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从那里来的
  当你处心积虑的选择了一个赔偿标准高一点地方的法院起诉,这时候是不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就慢慢的打官司呢?我提醒你,你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从那里来的,不要只顾着哼唱“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而忘了自己的根。记住你的故乡,说不定你的赔偿金额将翻个跟斗往上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简而言之,就是你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比受诉地更高的,可按更高的标准计算,这时候,你要做的就是赶快去统计局拿统计数据给法院了。举例说明:上海人A在山东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A经过选择,认为山东的赔偿标准高于被告所在地标准,因此选择在山东起诉,但是,上海的标准却又比山东高,怎么办?建议你赶快把上海的标准提交给法院吧,要求法院按照深圳标准判决!
  时刻记着自己是从那里来的,给你带来的往往是你意想不到的,呵呵。
  10、交通事故法院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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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个人感觉,在这里问这种问题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出了交通事故,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解决:一是报警,二是私了。
如果报警,楼主提出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交管部门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楼主只需根据总损失金额、按照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就是了。
如果是私了,那就是双方协商的问题了,很多规定就不适用了只要双方满意就行了。
楼主在这里问,这里的回答就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呀,实际上还是帮不到楼主。
建议楼主请交管部门出面解决,如果私了,后患无穷。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按照相关法规,只要他不是故意撞楼主,楼主至少要承担20%的责任。
按照规定,赔偿项目包括:
①财产损失,抢救治疗等费用,康复费用,因治疗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补助费,误工费;伤者家属为此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
②伤者若因此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还要计算伤者负有抚养义务的抚养费、有赡养责任的赡养费、预期收入补助费等等费用。
对于①,费用是明确的,可以依据发票、收据、证明材料、工资单等进行计算;
对于②,则要看伤者的年龄(还可工作多少年)、户籍性质(是否城镇户口)、家庭状况(被抚/赡养人的年龄、人数等)、所处地域(地域不同,社会平均收入不同),以及上一年度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人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般不考虑精神损失费,只有当进行法律诉讼时,有可能会提出精神损失费(应该叫精神抚慰金更确切)。

在上述金额确定后,楼主只需在上述总金额中,负担责任认定书中规定的比例。
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和楼主投保的额度有关,若赔偿金额低于投保额度,则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若赔偿金额高于投保额度,则保险公司只赔偿投保额度,余下的由楼主个人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06
1.B车逆行,无证,责任明显,应该占主责以上。
2.按规定电动车如果没超标,就按非机动车算:非机动车全责,A赔10%;A主责,B赔40%;赔偿按当地标准包含误工费(限男60岁,女55岁以下),伙食费,陪护费,适当的交通费等,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没有具体标准,靠双方协商。
3.保险公司是按投保人所占的责任进行赔付,如果B主责,保险公司就赔付双方总损失的40%,包括双方的医疗费、伙食费,陪护费,适当的交通费等。
4.双方可以私了,自己先估计自己的责任,如果按责任可以拿到多少赔偿,心里有个大概的数目,再和对方协商。协商好了就到交警那里写个协议,收付款,写收据。接着交警可以出个证明给A去报保险。
第3个回答  2008-04-04
请问A该怎么赔偿?
:在保险限额内的部分,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超出部分,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从你介绍来看,非机动车一方是主责。
因为依照法律来讲A是强者B是弱者,A肯定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大概是多少?责任怎么算?
:答案同上。
B的一辆电瓶车保险公司的人已经去估价大约价值1000元和B的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啊等等费用都该由A来付吗?
答案同上。
还是全部由A的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还是保险公司付一些然后剩下的都由A来付,大约保险公司能赔多少?赔哪些内容?
:在交强险的限额内理赔,可与当地保险公司联系,确定限额,超出限额部分,是不是另有商业保险可理赔,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第4个回答  2008-0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规定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补偿不超过损失金额的10%.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