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5年期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李某的工资按约定工资(月薪1600元)的百分之七十执行。如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双方经协商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甲公司需要向李某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问: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怎样改正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