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犯法吗

如题所述

冒充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欺骗消费者,是犯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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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3
您好,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假冒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务:
1、伪造合同的。
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合同的。
3、虚构主体资格的。
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5、故意交付部分仙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
6、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
7、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8、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
1、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
2、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
3、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
4、其他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虑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
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合上述, 对于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手段,法律也会做出明确的批判,适当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个人
利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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