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时间:固定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止,我是2012年7月24日进入公司的,2012年9月1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是无效合同嘛?
这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哎,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6项规定,劳动合同要规定劳动报酬。
【2】“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要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每月支付多少工资。而不是甲方随心所欲支付工资。
【3】晚签一个多月的劳动合同的问题,有两个纠正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在8月24日之前必须签劳动合同。(1)可以改劳动合同日期(2)不改日期,支付劳动者7天的2倍工资。
【4】这个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去改正。
【5】这个劳动合同,是部分有效。有两处改一下就可以了。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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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的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被分类管理员选为网友推荐答案。
我的答案一会有绿色光环,一会又没有。
为什么有这种现象?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劳动合同:报酬不明确+时间不规范;如果仲裁回鉴定这个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嘛?
追答劳动报酬和时间不规范,如果仲裁不能认定该合同全部无效,只是涉及条款无效。
追问这个是怎么认定的,最近准备申请仲裁,因为加班工资也没有给,试用期也没有签合同,如果认定是无效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一起告更有效率
追答如果一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
每星期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你可以查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一个多月都签了啊,但固定期限没有包括试用期,看来想确定是不是无效合同很难界定啊
追答是的,所以应是部分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