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yì,从囗(wei)人。表城邑。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为囗(wéi),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人口。合起来表城邑。“邑”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变体为右耳旁。
从“邑”的字多和地名、邦郡有关。城市,都城,旧指县,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古同“悒”,指愁闷不安。
基本解释
1.城市,都城:城邑。都邑。
李朝威《柳毅传》:”则洞庭之城邑,不足为邑也。”
2.旧指县:邑人(同乡的人)。邑庠(明清时称县学)。邑宰。
蒲松龄《聊斋志异·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
3.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采邑。
《战国策·荆轲刺秦王》:”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千金,邑万家。“
4.古同“悒”,愁闷不安。
吴质《答东阿王书》:”凡此数者,乃质之所以愤积于肊,怀眷而悁邑者也。“
相关成语
通都大邑 ·通都巨邑 ·通衢大邑 ·通邑大都 ·
扩展资料:
先秦民众聚居地,包括城市或村镇及其附属田地。商代甲骨文即有“作邑”的记载,并称都城为“大邑商”,还卜问其年成收歉;《尚书·盘庚》亦称所迁都城为“新邑”。说明邑可指最大的城市首都并包括其附近农田。
同时,甲骨文又有“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以及“廿邑”、“卅邑”等语,则应是指边区的小居民点。这种情况在西周同样存在,文王“作邑于丰”。周公“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均指兴建都城;而康王封宜侯赐“邑卅又五”,厉王赐鬲从田“十又三邑”,则是指地方上的小居民点。
沿袭到春秋时,便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千室之邑”等说法,表明聚居地规模大小可以相差悬殊。所以,有的诸侯赏赐大臣一次能多到“二百又九十又九邑”。有的国,卿可以享有百邑,大夫享有九十邑;而另一些国,诸侯赏赐卿六邑;晋国的邑甚至拥有百乘兵力,其规模相当一位大臣的全部采地。
进入战国,“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殖,城邑也迅速扩大增多。较大的都邑常有版筑城垣环绕,传说王都方九里,诸侯国都方五里或三里不等,国内其他城邑则相应缩减规模。所谓“邑无百雉之城”,是说国都之外的城市最大的也不过城周三百丈而已,这当是春秋以前的情况。
汉以后,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各级封爵的封国亦往往称之为“封邑”或“国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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