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悄悄搬迁,法院执行不了,能作为恶意欠薪报案吗?

你好,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解答,问题背景如下:
2012年2月,公司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因此辞职,经劳动仲裁,判令公司支付欠薪。公司拒不支付,然后去到法院强制执行,但公司账号没钱,办公地点也是租来了,也没有汽车,房子等固定资产,老板一直拖,也不露面,而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悄悄搬迁,现在也不知道搬到哪里去,执行庭就让我终止执行了;现在追加老板为被执行人,法院又以不符合条件让我撤诉,现有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欠薪的赔偿金问题,到现在的阶段,是否还可以追加?如何追加?(因为当时不知道,而劳动部门也没有提及,所以当时仲裁的时候是没有要求的)
2、是否可以申请冻结公司的执照变更和撤销?银行账号的冻结?如何处理和申请?
3、此事件是否为恶意欠薪?如果是,如何走程序告老板?(之前有了解过,但是劳动,公安都说法院已经判了,他们也不好插手,不知道是否合理)
以上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谢谢!

1、仲裁不代表诉讼,你可以另行提起劳动诉讼,并且追加赔偿金。
2、可申请冻结执照的变更,也可以申请法院冻结撤销,因为一旦撤销就预示着破产程序的完结,那你的问题就算完了。而变更也说明之前的公司债务处理清楚。你可以到法院具体咨询怎么操作。
3、你这个说恶意欠薪是能说过去的,但更像是逃薪、这个在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的,另外你这个不是法院判的,市劳动仲裁、你可以起诉不受理部门行政不作为,你也可以找个律师直接帮你提起劳动诉讼。
希望帮到你,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3
1、不能追加的,你只能要求公司支付你所欠的工资和加班费,不能要求个人来承担。
2、可以申请冻结银行帐户而不能申请冻结公司的执照变更和注销,再说公司注销还需要一定的程序。
3、这应当算是民事案件,公安和劳动部门都不会管的,如果你能证明公司有钱不给,法院可以认定公司为恶意欠薪,可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12-04
你去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办理。
第3个回答  2012-12-04
阿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