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差额事业单位,今年刚考上的!以往在企业工作,在09年之前未交养老保险,09年1月1日开始交养老保险!但考入事业单位后,要求必须从06年8月开始全部补齐养老保险,不允许从09年1月1日开始补否则必须签订全部放弃以往保险的声明。请问我是否可以从09年1月1日起补交?事情结果:补缴2万09年至12年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费用差额,单位说是丹东的地方政策,不交不给办理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