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退休开了几年工资,死后还能返钱吗?

如题所述

如果个人账户有剩余,可以把剩余部分一次性返给家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举个例子说吧,退休费由2部分构成,一是按年限计算,假设你缴了30年,退休的时候则是当地社平的30%。(这个只是假设,事实上计算很麻烦的,大概的一个意思罢了)35年就是35%。按30%假设是900元。
另外一个就是个人账户的钱,假设有13900元。那么60周岁退休除以139=100元/个月。
那么退休费是900+100=1000元/月,其中每个月从13900元中抽出100元。
假设死亡的时候,这13900元还有8000元剩余。那么这8000元返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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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按所交的保险费的总数减去已领的养老金,余下部分应返还给逝者的法定继承人。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1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