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挂靠,这是违法行为,“人证分离”本身就是弄虚作假,而且确实存在一些隐患。首先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一些企业看起来有资质,因为人证分离,它即便拿到工程也可能是通过临时组建的队伍来施工。另外,如工程一旦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则挂证人作为项目经理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专家建议,一方面租赁证书的人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杜绝这样的行为。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或单位所提供的各种证书的审查力度,加大企业违规成本,严厉处罚“租赁”证书行为等,以铲断这一违法违规的灰色利益链。
扩展资料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业证书“挂靠”形成利益链条 挂证一年收入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