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异地就医去哪开通

如题所述

在居住地选择定点医院进行办理。
1.长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填报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居住地选择1—5所定点医院,在所选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负担起付金,不降低报销比例。
2.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步骤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3.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4.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怎么备案:
1. 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自费除外)。
2. 离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先备案
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需要先申请备案;备案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3.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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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7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为参保人提供“暖心”服务,让参保人能够方便、快捷办理医保业务,在“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参保人进行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二是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 

三是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功能。 

2.参保人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保证参保人信息安全。 

3.参保人需先勾选备案告知书,填写异地就医备案需要的页面数据,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粤医保”通过接口获取提交成功的状态并在前端页面进行展示。 

4.参保人可再次进入该页面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办理进度。 

异地就医结算时,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就医地目录”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再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参保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异地就医结算记录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

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现场结算吗?申报门诊特定病种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选定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机构时应在其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备案地是省内的,在选定的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可现场结算,不需回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医结算失败了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参保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是办理补记账手续。参保人员因医保信息系统异常等客观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指引参保人员办理补记账手续,不得拒绝为参保人员提供补记账服务。 

二是办理零星报销。参保人员未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其发生的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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