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年卷)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1)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而非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据此,选项A错误。
(2)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作特别规定,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规定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收费,比如车辆年检收费和排污费等。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均无权规定行政许可的收费。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地方为了地方私利,部门为了部门私利,巧立名目混乱收费。据此,选项B错误。
(3)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据此,C选项中“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的说法错误。国务院总揽全局、工作繁重,怎么可能承担细碎的起草任务?
(4)省级政府和设区的市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存在位阶的,如果有法律,优先依据法律;如果没有法律,优先依据行政法规;如果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定也可以依据地方性法规。所以,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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