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公司做保安,每个月的上班时间有二百四十小时,但是又没有加班工资,单位这样算违背劳动法

如题所述

恭喜你答对了。但是目前加班的证据需要你提供,如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一样,自己去找找,总会有的——比如,坚持每天写的工作日记、无公章的排班表等也能作为证据追问

请问违背了那一条呢

追答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追问

你这么说的话我一个月就有加班时间66小时,是吧,谢谢

追答

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一周至少休息一天,自己算
根据现实估计,70%以上劳动者无法取得确切加班证据,90%以上劳动者不敢在工作时候告公司……

追问

但是我有上班的签到表,和一个班24小时的巡查记录签到表。排班表一个上班月十天。还有公司贴在墙上的24小时不能离开的规章制度。另外我们领工资表格上面的列表也没有加班工资的列项。那个每个月有全体员工的签字的。请问这些算不算上班时间的和没有给付加班工资的证据呢?谢谢!

追答

算,不过需要你保全证据的,你不要到时候打官司发现证据找不到了就可以

追问

请问我留下了其中一部分工资表我肯定没有,算不算呢、谢谢

追答

1、排班表、签到表就是你加班的证据,你证明了你加班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加班工资和被拖欠额外加班工资的25%,合计拖欠工资的125%,加班工资是否已经发到你手上是由公司举证。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该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推定该主张成立。”

追问

听说劳动法规定。一个星期上班时间是40小时。排班表和签到表上面只能看得出我一个月上班的时间有240小时。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没有明确约定加班工资,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算呢

追答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本条已被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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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0
在网上搜搜当地最新的劳动法,上面规定了每周及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的条文,不过,如果起诉你公司的话,估计你就得炒了你公司了···追问

看得出来你很专业的谢谢你

第2个回答  2012-12-11
你每天8个小时啊没问题社,加班应该公司会给你补假的吧,物业公司是这样的追问

我们上班不管有什么事情都是在同事之间换班。就更不要说补休的事情了

第3个回答  2012-12-10
哥们你一个月才上10个班,你闹欢啥呢自己算算吧追问

我上班一天就是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