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钵
钵是梵语“钵多罗”的省称,又称“应法器”、“应量器”、“钵盂”。钵为佛教用具,曾是僧尼常持道具,代表了清净,象征修道者的人格。
在佛教律制上,“钵”有“体、色、量”三事相应。其一,它的“体”质只准使用“瓦、铁”塑铸,不得使用“金、银、铜、琉璃、摩尼、白蜡、木、石”等,故钵体质粗;其二,它的“色”彩四分律限为黑赤两色,五分律限为黑、赤、灰色,不准熏染他色,故钵以灰黑色为主,令其不起染心。
钵的形状,呈矮盂形,腰部凸出、钵口、底向中心收宿,直径比腰小,这一造型可“应量”不易溢出,又能保温。
二、碗是人们日常必需的饮食器皿,碗的起源目前不可考,不过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泥质陶制的碗,其形状与当今无多大区别,即口大底小,碗口宽而碗底窄,下有碗足,高度一般为口沿直径的二分之一,多为圆形。不断变化的只是质料,工艺水平和装饰手段。一般用途是盛装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