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使、知州、通判
1、转运使:宋太宗时,为削夺节度使的权力。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以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若以两省五品以上官任﹐或需兼领数路财赋者,称“都转运使”。随军转运使则因事而设。
2、知州: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
3、通判: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明、清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清各州另有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
扩展资料:
赵匡胤在后汉时投奔枢密使郭威,致身行伍,并于后周世宗柴荣在位时期击北汉、南唐,屡建战功,逐渐成为禁军的重要将领。柴荣病重时,升为殿前都点检,成为禁军最高统帅。显德七年(960年),受命抵御北汉及契丹联军。旋即在“陈桥兵变”中被拥立为帝,并回京逼迫后周恭帝禅位。同年,赵匡胤登基为帝,改元建隆,国号“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