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档案转移的办理步骤如下:
1.确认档案接收地:如果离职后暂未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回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2.确认档案存放地:开具调档函前,需要确定档案是在哪一个人才中心或单位存档;
3.去接收地开具调档函:档案接收单位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4.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拿到调档函后,需要去原存档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手续。
5.确认档案到达接收单位:档案寄出后大约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接收单位。
根据档案载体可以分为:
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电子档案等,古代时有甲骨、竹简、木牍、缣帛等。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可以分为: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以及艺术档案、诉讼档案等各类专业档案。
综上所述:在处理提取档案时要注意,个人档案移交之后,一定要检查档案袋是否密封完好,有无破损,如有问题应与工作人员当面反映,否则,提档离开后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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