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多少天2024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为158天。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1、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在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江苏省的产假申请流程:
1、 在怀孕7个月以上,即28周以上时,向公司提出产假申请。
2、 根据公司的规定,填写产假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等待公司的批准,获得产假。
4、 在产前15天内,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安排产前假期。
5、 在产后98天内,享受产后假期。如果产前假期已经休完,可以享受112天的假期。如果是多胞胎分娩,每多一个胎儿增加15天的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6、在产假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哺乳假期。哺乳假期最长不超过1小时,每天最多可享受2次。哺乳假期可以延长到孩子1周岁。
综上所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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