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重症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门诊重症办理流程如下:
1、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准备好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集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进行诊查和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对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门诊重症的概念与分类:
1、门诊重症指的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出现的病情严重、需要立即处理的医疗情况;
2、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和处理难易,门诊重症通常分为急性重症和慢性重症;
3、急性重症包括心脏骤停、严重创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需要立即进行抢救;
4、慢性重症则可能涉及长期管理和治疗的疾病,如某些癌症、慢性器官衰竭等。
综上所述,门诊重症办理流程包括准备资料、医院初审、专家评审和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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