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积分落户细则中,申请人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入户昆明、
1、持有昆明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昆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可申请落户,但每年的落户分数并不固定,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确定。在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后,就可以开始积分了,积分重点参考九个项目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与在昆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在昆明办企业、在昆明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申请人自己有房、租房或者居住单位宿舍都可以申请,但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申请人获得的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加12分。
5、创新指标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大赛获得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加分;企业或就业可加分。
6、纳税指标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加6分: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人、股东等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不过,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9、守法记录指标
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此外,《试行办法》放宽了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由征求意见稿中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修改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试行办法》增加了有关年龄的一项,即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可加20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