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退货货制度?

我今天去超市买电池,本来只想买4粒的,所以只带了买4粒的钱,前台说4粒南孚8.6元,我觉得挺贵的,就问她6粒的多少,她说10.6元,因为只带了10元就买了4粒的,后来想想6粒的便宜很多,就跑回家拿钱又跑回超市要求换货,前后不到一分钟。结果超市说消耗类商品不能退货货!我想问问大家这是真的吗?有这样的规定吗?
行规不是法律吧!法律有这样规定吗

  退换货制度
  1.顾客在收到商品三天内,没有投入使用,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保证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但如果该商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该商品的授权许可协议规定条款办理。
  2.顾客签收日期超过三天的商品,如果商品质量符合说明书(包括网页上说明)和厂商质量保证的要求,不能进行免费退换。
  3.顾客在西部网上商城订购的商品,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不能使用的质量问题,符合质量保证要求条款的,可以直接退回或免费更换。
  超过商品保修卡说明的保修期限,金泉公司将协助解决质量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顾客承担。
  4.顾客拥有商品用户卡、保修卡中所明确注明的顾客拥有的权利。.凡是要求退换货的商品,必须有金泉公司开具的发票及发货单,所退换的商品必须外包装、配件及使用说明书、保修卡齐全。
  6.如果金泉公司没有按照顾客的要求及时送货,或者在送货时因送货员问题引起顾客有不满,顾客有权拒收。
  7.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顾客不能享受免费退换货:
  产品曾受到: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食物或液体溅落、产品的正常磨损等。
  因客户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客户自身原因而造成商品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由客户承担。
  金泉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顾客关于金泉公司商品缺点或者不足的通知。
  发票丢失、涂改或损坏。
  产品并非由金泉公司提供。
  明显的人为损坏。
  所有有关商品的使用、维修及维修服务地点,请客户参阅商品使用说明及维修说明。
  8. 任何关于商业性或某种特定用途的适用性,隐含退换条款,都仅限于下面列出的情况下,对偶然发生的或随之而来的损坏或预计得到的利益或利润以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或损害,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的工作停止或相关的损失和损坏等情况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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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1
法律没这个规定,我不知道你那个超市有没有。反正一般超市不会退内衣类商品。

如果你包装完好,应该可以退的,更何况你是换一个贵的。

但是法律规定了如果没有质量问题,超市是可以不退货的,所以如果超市没有对外承诺几天内无条件退货,他的做法就没问题。

我记得,应该是两粒的4块,越多越便宜。你那里贵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07
7天内可以包退,15天可以换
第3个回答  2008-10-31
人家的商品又没问题,干嘛给你退呀

超市调账是很麻烦的。帐入了电脑再销账得写清楚原因吧。还得售货员、经理、收银员签字。你想想你要退货的理由是不是能说服这么多人?
第4个回答  2008-10-29
是的。
消耗类商品不能退货,是超市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