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判定主要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交通事故的认定要遵循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交通事故的认定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在事故中产生的作用,会确定当事人是否有错误,过错所造成的严重程度如何。这次交通事故中,自行车在机动车上行驶,并在电车后面超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如果自行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或者不超车行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所以从行为责任原则上看,自行车的车主虽然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但是肯定是过错方。而且此次交通事故的产生原因也和自行车车主有直接的原因,因为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所以这起交通事故才会发生。
学过驾照的人都知道机动车车道是有车速的行驶规范的,城市道路的最低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如果是公路最低限速每小时40公里,因为自行车的最高速度是无法达到每小时30公里以上,所以自行车无论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而电车在机动车上行驶就有分情况而定,如果电车的车速可以到达30公里以上,而且有机动车驾驶证,当然电动车也是可以在机动车上行驶,不过现在很多的电动车设计车速都已经降低了很多,而且很多人也都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从路权的角度上来看,如果电车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在路权方面自行车就被认定为全部责任。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规定的行车路线,但是借道通行也需要向下一级进行借道,不能跨级借道。
总结以上的这些规则和规范,自行车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是最大的,电车如果认定为机动车,则电车是没有责任,如果电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则电车也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