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外,目前还有哪些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必要修补,请说明理由

如题所述

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对照世 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及会计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看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等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2、不同的法规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如《会计法》第43 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 212 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证券法》第177 条规定:“经核准 上市交易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由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三部法颁布的时间很接近,但规定的罚款 金额却各不相同,令人费解。
3、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紧迫感:我国部分企业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负责人行政干预会计工作,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职能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其次,理论政策不到位。近些年来,国家管理部门虽然意识到并重视了此项工作,相继出了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作出了规定,提出了要求,但从法规、政策、制度来讲还是起步发展阶段,也就是说,这些规定和要求只是原则性的,尚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会计制度。企业在执行时也缺少执行保证。具体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清,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罚制度,造成责任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机制运行效果不好。
4、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取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目前,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执行不力、缺乏监督、人们观念方面有问题引起的。没有良好的监督,会计标准将难以发挥其预期作用.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5、会计制度建设的国际化进程缓慢。我国现行的会计相关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尚有较大差异,我们应充分认识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要性,抓住入世后宝贵的缓冲时间差,把握机遇,在会计改革的实践中,有力地推动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和国际化的进程。首先,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市场经济相比,中国的最大国情就是它的高度多元化,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层次的发展程度、多层次的技术水平、多层次的教育状况、多层次的管理水平,等等。有些行业、有些企业、有些地区、有些技术、有些管理工作与西方发达国家发达市场相当接近,但也有相当原始的;其次,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在IFRS的制定方面,我国还缺乏国际知名的会计专家。

具体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措施:
1、增强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整体构建会计规范体系。我国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只是适用于上市公司等企业的准则规范,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还需建立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
2、注重规范内容与层级协调,消除不必要的法律规范冲突。对《会计法》进行全面修订与编撰,使之真正能够成为一部统领各类会计法律规范的“统一会计法”;应针对拥有立法权的部门繁多,不同 领域、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内部机构之间的缺乏有效沟通使法规发条重复、冲突频现以及寻租的问题,逐步削弱乃至于完全取消部门、地方繁多芜杂的会计规范,逐步形成“统一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 →财政部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会计业务规则与准则”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3、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4、加强会计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完善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对 1996 年《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1998 年《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等司法解释进行合理吸收, 使之上升为法律条文
5、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应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39 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 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则的增加与扩充、使上位法律规范能够促进而不是羁绊这些规则的有效实施,同时在新会计准则的背景下,对现行《会计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具有国际性、普适性、稳定性与先进性。

希望这个答案可以通过,呵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