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来说,公司高管安排自己的人进公司,那么这个时候用人部门更应该学会尊重公司高管的意见,避免得罪了公司高管,引起自己的工作麻烦。同时部门更应该根据具体的要求制定相对应的规则,增加工作的任务难度,让对方知难而退。如果确实不想要对方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更应该申请部门协调,将这个人做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1,公司高管安排的人是更应该积极的配合运营部门,尽量不要直接得罪公司高管。其实不得不说是,公司高管在公司里面却有绝对的领导权话语权。所以正是因为如此,公司高管一旦安排自己人进公司,那么这个时候运营部门更应该积极配合公司购买的工作,不要盲目的拒绝,避免得罪对方,引起自己的麻烦和损失。
2,如果用人单位确实不想要这个人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提出申请,同时以部门任务不对口为由拒绝录用。如果确实运营部门不想要这个人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以运维部门相对应的部门任务和规则来要挟对方,让对方知难而退。这样的话面向各种工作不符合要求,对方也要确实很难融入这个集体,咱也会选择向高管诉说自己的委屈,主动的离职。
3,如果确实不想用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在前期做空公司高管安排的人员,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给部门核心产生干扰。其实我们明白公司做完对公司却有绝对的操控权和话语权,所以对于用人部门来说,一定要学会尊重公司高管的意见和安排。同时更应该保留部门核心任务的主动权,主动的做空公司高管安排人,这样的话也能够逐步的疏远对方。
其实不得不说,用人部门如何委婉的拒绝这个人,也是考验主管的情商和智商。所以一方面既不能够得罪公司高管,另一方面又应该。学会循环渐进,让这个人学会知男而退,同时也慢慢的做空对方,保持自己的部门核心队伍不被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