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如题所述

在基层,如何加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农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主要方面
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政治领导。要在政治上保证村民委员会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为此,村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政策法令,从本村实际和群众愿望出发,组织带领党员和农民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村民自治;对于假借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从事非法宗教、宗派和民族分裂活动的,要坚决打击,依法惩处,确保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二是思想领导。要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党员和群众,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民主法制教育,培养他们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由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三是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比如,在民主选举中,整个村委会的选举要在乡(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有组织地实施,以保证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在民主决策中,村党支部要对全村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规划,提出意见,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方式,支持村委会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民主管理中,村党组织要领导村委会搞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搞好规范村干部行为、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二、在民主监督中要推动村务公开
村党支部则要从党内加强党员村干部的监督、考核,带动整个村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第三、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对村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证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党支部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务必使“直接民主”的原则深入人心:应该下大力气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使村民不断增强自己主人翁责任感,敢于当家,善于当家。要加强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教育,引导和帮助村党支部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引导和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都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把村里的事情办好,为村民服好务。同时从农民群众的理解习惯和理解水平出发,把有关法律规定讲明白,对于普遍反映的《组织法》部分规定难操作的问题,各地应积极探索实施办法和途径,鼓励基层干部积极探索创新,必要时可以通过试点攻克难关,在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及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完善,为进一步充实法律规定提供参考依据。党支部还应该发挥对村民委员会干部的监督作用,发挥对村民自治全过程的监督、督促作用,坚决反对一切违反村民自治的法律原则的行为和现象。
第四、加强党的领导,就要改善党的领导
村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全体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由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组织,因此两者必须在组织上分开,不能混淆;在职责上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村党支部要提高领导艺术,改进工作作风,要善于把党的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党内民主带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村党支部应通过这一系列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国家法律规定的神圣原则——让村民当家作主。做到了这一点,就是模范地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关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就是模范地坚持了共产党的“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
认真做好以上几点,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便会在实践中慢慢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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