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十几年前买房没有房产证,没有过户,有手写的一张收款单据,卖主反悔,打官司有效吗?

如题所述

在十几年前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外村人或者外地人是不能买的。买卖也无法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你们私下交易,卖方就是写了一张收据单。现在卖方反悔,你去打官司起诉也没有用。卖方最多退还你的钱款,加上这十几年的利息一并退还给你。因为你们私下的这种买卖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起诉打官司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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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4
现在有很多这种情况,一般都过不了户,只能让他们给与补偿。
第2个回答  2020-04-04
分情况:
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52条和《土地管理法》43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过错、所获利益、赔偿能力等情况,判令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买受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出卖人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符合其他购买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首先,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再次,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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