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受了伤,右脚断了4根骨头,今年回来公司上班。发现不能从事原来的岗位。公司给我先后换了3个岗位,受伤的脚依然疼痛。 公司现在意思就是拖着,想让我自己辞职。我能自己找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吗?还是必须要让公司主动提出才能拿到经济补偿?
属于工伤,我工作了8年,我想知道,协商辞职能拿到8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协商解除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你是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