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伤不能从事岗位,能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去年受了伤,右脚断了4根骨头,今年回来公司上班。发现不能从事原来的岗位。公司给我先后换了3个岗位,受伤的脚依然疼痛。
公司现在意思就是拖着,想让我自己辞职。我能自己找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吗?还是必须要让公司主动提出才能拿到经济补偿?

  员工因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可以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二)款规定,由员工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伤不能从事现岗位工作,可请求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暂时调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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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6
员工因伤不能从事岗位,可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主动提出的,用人单位会当你辞职的,那样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当时右脚断了4根骨头是工伤造成的话,用人单位在离职时,应向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如果没有社保的话,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也由用人单位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6
劳动合同当然可以协商解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认可这种协商解除行为
第3个回答  2013-11-26
你好:
你的情形属于工伤,不知道是否进行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追问

属于工伤,我工作了8年,我想知道,协商辞职能拿到8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追答

协商解除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你是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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