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男方要离婚,有两个男孩,我只想要一个,男方一个都不想要,要是我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如题所述

法院一般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判决。一般原则是:
一、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抚养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原则上女方抚养,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也会排除女方抚养的可能。例如,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有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尽管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也有可能由男方直接抚养。

二、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实务中大多都是想争取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所以有利的抚养条件是争取成功与否的关键,这些有利的条件具体到个案不同而不同,例如父母双方离婚前长期分居,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就是优势条件;再比如,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当,但一方有吸毒、家庭暴力等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这对另一方是有利争取条件。

三、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子女。
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有了一定的判决能力,能够自主表达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主要看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就支持哪一方的请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是必须要采信该子女的意见,能否支持还是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为了更好的说明相关法律条文的意思,现在小编分享一则涉及该法律条文的实务案例,以供大家阅读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6
这个问题看着真令人气愤。都是亲生孩子,他为何一个不要?
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出个人经济状况有限的申请,让法律驱使他承担孩子的扶养权利!
不过,平心而讲,孩子如果给了木有爱心的人扶养,会很遭罪的。不知这些你想过木有?...
如果你经济状况允许,我希望你能全部承担扶养。这样对于你可能不太公平,不过可以最大限度的让孩子们不受委屈...
都是自己的孩子,想想那个孩子会因此受罪,于心可忍啊……
如果你全部承担扶养责任,那就让法律判决他多承担两个孩纸的扶养、教育义务费用。要求他每个月按时缴纳承担、不得有误!
具体肿么承担的问题,建议你去找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
孩子是无辜的,幼年成长、教育是一个孩子的关键时期。最好能在有爱心的大人身旁成长,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你能多给予他们来自母亲的关爱~...
歌里也是这么唱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追问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实力也只允许我要一个,我又没房,又没存款,两个都跟我,我拿什么来养,而且两个都是男孩,压力大得很,男方经济条件比我好多了,他不想小孩,就是怕以后不好找

追答

如果你承担两个孩子,可以让法律介入,让他把房子留给你们生活用。

对方不能太自私了,如果不想要孩子,那房子和钱也别要了...

追问

问题是我们没房,没存款,最好的办法也只有一人要一个

追答

你的办法是折中的,但是他不认可。不然就采取法律手段,让他实施做父亲等义务。不论哪个孩子给他,你都要上心啊!貌似给他的那个孩子会受很多委屈...最基本的就是,他不爱自己的孩子!

追问

也只有用法律手段了,这种渣男跟他说很多道理都听不懂,真的心累

追答

人都应该有爱心的。虎毒不食子嘛,对自己孩子应该知道爱护。连小动物都知道怜悯生灵呢...
他可能还有来自别处的压力吧?这么决绝的离婚,肯定有问题!

追问

离婚是我提了,结婚这么多了,小孩他从来没有管过,都是我在挣钱养,他每个月的工资就知道和他那些狐朋狗友去玩,现在小孩长大了,开销也越来越大,现在真的好大压力,压的我喘不过气了。真的好累

追答

他既然一向不负责人,你们就多余要二胎...你对他估计不准确啊!这个二胎你也有责任,所以我希望你全部扶养。如果给他,说不定会遭遇那些呢?
你如果和他谈不妥,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把你的想法谈一谈。看律师想哪些办法,肿么帮助你处理?

难道,孩子爷爷奶奶家也不要孩子吗?肿么可能?

追问

大的那个小孩一直都是爷爷奶奶带了,小孩他爷爷奶奶要,他不想要

追答

这个还可以,起码他们家不都是他这样木人性的。
也罢,如果孩子爷爷奶奶那边能承担一个,那就好办多了...

追问

是啊,如果他坚持不要,小孩他爷爷奶奶也没办法,

追答

那不行啊,法律会要求他负起责任的。不行法律追究他责任吧...

追问

讲真的,跟他结婚就是一个错,他家条件很差,又住在山里,我家是县城了,当初父母反对,我跟他结婚,最终父母拗不过我,还是同意我跟他结婚了。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结婚那天的情景,三个哥,三个嫂子送我去他那里,看到他家的条件太差了,我三个哥三个嫂子都哭了,哎,其实当初他不是这样了,结了婚,有了小孩,一切都变了

追答

你是善良的,他真不应该辜负。如今他这样木有人性的处理亲情关系,会给自己埋下不好的种子。
人生,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等他明白,恐怕一切都晚了!

追问

他家条件不好,小儿子出生六个月就是我爸爸妈妈帮我带,一直带到现在,今年都七岁了,我从来没在我父母面前说过他什么,直到今天我才跟我哥说我要离婚,我现在好累,当时我哥说,过不下去了就回来,我养着你,事情解决不了,哥在家里给你请律师,现在想想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家的人,总是让他们担心

追答

看你的家人也如此善良,不得不说是个善良的好人家!

他家既然条件不好,那他还成天得瑟?木人儿管管他吗?...你对他管得也不严...不然肿么如此嚣张?他家条件不好,还不稳当的过日子?如今要砸锅,他真想毁了一家人?难道他有了外心?...

追问

其实,他这样,从小都是父母宠了,在家里打麻将整晚都不回来,第二天早上回来,我就说他,他老妈都会说我了,他父母每天累死累活的挣钱,而他每天过得潇洒的很,每个月八千多工资,到过年回家一分钱都没有,有时候觉得他父母是活该,有时候觉得挺可怜了,你是不知道他家有多穷,住到大山里,房子是木头做了,房子也很烂,而且还只有两个住人的房间,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家里的面都那么穷了,一天还要去外面吃喝玩乐。

我不是不管他。说了他也不听,

追答

溺爱猛于虎!...
山里的孩子,应该很朴实勤劳,肿么如此自私的一个人啊!😱

自己花这么多钱,都不说改造一下他们家,你也是眼光好差的善良女子啊...唉!

追问

当初眼瞎,相信爱情

追答

嗨...主要是他人性不行。

第2个回答  2019-06-17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如何界定“双方的具体情况”,则要会同个案的情况予以综合仔细的考量,但总的原则是,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从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长进行判决。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再次、根据《意见》第3条之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后、根据《意见》第4条和第5条之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3个回答  2019-06-16
那就看你小孩有多大年龄,如果都十岁了,法院会参考小孩的意愿,如果都比较小首先会优先考虑男方,如果男方有家暴或则其他负面的,会优先考虑女方。总之会判决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如果条件允许,你直接要两个算了。不要苦了孩子。
第4个回答  2019-06-16
他一个都不想要。
这样的男人你确实是瞎眼了,自己儿子都不要。
如果你只要一个,另外一个跟着男方,我估计男方也不会好好照顾他的。
可以的话两个都带走吧,好好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