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区三级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

我想问下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有没有一个标准的收费价格 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暂定级的物业公司有没有规定 有没有地方性规定或者中央规定

根据建设部《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采取市场机制,由物业公司核算管理成本计算而来的。物业费与小区设备设施状况、服务标准有关,和物业公司本身资质等级无关。

很好理解的一个道理,同一个小区,在同样的服务标准模式下,不管是一级资质还是暂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其管理成本基本一样。因此物业服务费也基本一样。

国家规定中,只是针对获得省优、国优的物业示范项目,有个物业费上浮不超过20%的规定,其余的商品住宅,都遵循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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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7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
通 知

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价服[2005]80号),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做如下规定,希认真遵照执行:
一、非住宅物业、别墅等高标准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服务内容和标准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参照附表一(可在党政网上下载)。
经物业管理企业自评后,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将物业管理方案同时报县物价、物业主管部门,然后由物价协同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居民代表、房产开发等单位考评后,得分90以上的为一级,80—90分(含90分)的为二级,65—80分(含80分)的为三级,得分65以下的,需对整体管理方案及措施进行整改后方可收费。
二、各等级收费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二,电梯及小区公用设施运行所需的电费(不包括二次供水电耗)按实际发生额另行向业主分摊收取。
三、与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相关的车辆停泊服务、普通住宅装修装饰垃圾清运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车辆停泊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三。
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清运房屋装饰过程中产生的装饰垃圾(指定倾倒点)所收取的费用,按房屋面积分档在房屋装饰时收取(具体标准详见附表四)。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今后上级主管部门若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顺县房产管理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2个回答  2014-01-06
物业收费没有标准。
费用是根据小区大小、服务等级、服务项目、人员配置、能源消耗来确定。
说没有说物业费会根据小区的情况来定。
不会根据物业登记来定物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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