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号我到开发区东区的一家介绍所报名面试采购文员一职,但我到工厂的时候人事部的人说已经招满了,于是,我回来找到介绍所的人,但是,介绍所的人不但不承认工厂不招的事实还叫我重新回工厂去找事实签已招满三字,我去了,人事部的人打了电话给介绍所的人,第二天我去退费时结果介绍所的人出尔反尔根本不承认这事,当然,我的钱也没有退到,我在想会不会两者有什么利益瓜葛?面对金融风暴越来越多的广大求职者,介绍所只收费不退款,劳动局是否会管?